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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和政策

可持續發展管治

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為履行其可持續發展承諾提供穩固基礎。此架構深度融入集團整體範疇,包括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安全委員會、工作小組及業務單位,為集團實踐可持續發展策略、設立目標、制訂指標和實施匯報程序提供全面指引,並有助促進與持份者的穩固關係,以及確保整體業務營運的問責性。

集團所有業務單位每半年自行評估檢討一次,並配合內部審核保證,藉此加強集團的管治架構。透過進行上述檢討,集團可有效管理企業與程序風險,及確保包括可持續發展相關報告符合法定與規管要求,以及透過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與審核委員會,為董事會提供合理保證。集團已採納及實施企業管治原則及常規,注重高質素的董事會、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嚴格的披露常規、具透明度及問責性。該等工作旨在努力加強及培養具操守的企業文化。

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

董事會

董事會監督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管理、表現及報告並對此負上最終責任。在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及審核委員會的互補支持下,董事會查核與批准集團的可持續發展宗旨、策略、優先事項、措施與目標,連同集團相關政策及框架。董事會亦定期查核及檢討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與審核委員會所匯報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並評估其對包括新投資的業務策略之影響。透過該等流程,上述委員會促進集團全面可持續發展方針的實踐及融入其核心業務常規。

 

董事會多元化

集團致力達致並維持高企業管治水平,就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而言,董事具備廣泛及多元的技能、經驗及特質。自2022年12月以來,集團已委任一名新增獨立非執行董事,令獨立非執行董事總數超過上市規則中最低三分之一的規定。此外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化率為30%,為聯交所上市公司中的較高水平。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立於2020年,由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要負責向董事會就集團可持續發展宗旨、策略及目標提出建議,並在監督、檢討及評估集團就促進可持續發展重點與目標所採取行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此外,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檢討及向董事會匯報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同時評估及監察可影響集團業務運作及表現之可持續發展新興議題及趨勢。另外,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會考慮集團可持續發展措施對持份者的影響,以及就與可持續發展表現相關的對外通訊、披露與刊物向董事會提供增值建議。

審核委員會

根據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負責監督及確保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及充分性,包括對財務、營運及合規方面進行監督,以確保全面覆蓋所有關鍵領域。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由行政總裁及財務總裁共同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對集團重要可持續發展議題有重大影響力的主要業務部門之高級行政人員,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供支持。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架構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架構

管治工作小組

為協助審核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履行職責,集團已設立管治工作小組,由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集團主要業務部門的代表。小組主要職能包括及時提供最新資訊、識別新的合規事宜及制定適當合規政策及程序,以於整個集團內實施。

安全委員會

安全委員會由數碼創新及資訊科技發展副總裁主持,成員包括資訊科技部門與企業保安及詐騙管理方面的技術專家。該委員會的主要責任為監督集團的網絡安全風險及防禦,以確保其有效、一致及協調得宜。此外,該委員會亦監察網絡威脅情況,以深入了解新興及現有攻擊以及其產生的影響。

內部審核保證

內部審核部門直接向審核委員會匯報,為集團包括與可持續發展事宜相關的風險管理活動與監控的成效提供獨立保證。

風險管理

作為其企業風險管理的一部分,集團每半年自行評估檢討各方面的表現,包括運作表現、稅務及反欺詐與反賄賂常規等法定及規管要求的合規事宜以及可持續發展目標及指標。自行評估結果須經內部審核後呈交予董事、審核委員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審閱與批核。相關結果亦會與外聘核數師分享,以確保透明度及問責性。

鑒於氣候變化風險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與各業務單位積極協作,以深入了解內外部環境的最新發展,令集團及董事會能夠對新興風險作出積極應對及把握機遇。憑藉多元觀點及充分利用團隊知識及專長,集團更具實力應對可持續發展挑戰及在其營運中推行可持續發展常規。

(於2024年3月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