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和政策
可持續發展管治
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涵蓋了集團各個層面,包括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安全委員會、不同的工作小組及業務單位,為集團發展和履行可持續發展承諾提供穩固基礎。此架構引領集團實踐可持續發展策略、管理目標、制訂指標和匯報程序、加強與持份者的關係,以及確保整體業務的問責性。
包括可持續發展政策在內的一套基本政策,是集團可持續發展常規的最終指引,對集團將價值理念付諸實行,並加強對營運所在地的業務誠信、人才、環境及社區所作出的承諾至關重要。
為加強可持續發展的管治,集團每半年就所有業務單位自行評估檢討一次。此機制加上內部審核保證,成為集團管理企業與程序風險及確保法定與規管合規事宜(包括可持續發展相關匯報)的重要工具,並透過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與審核委員會,為董事會提供合理保證。

董事會
在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及審核委員會的支持下,董事會承擔集團可持續發展策略、管理、表現與匯報的最終責任。董事會查核與批准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目的、策略、優先事項、措施與目標,以及相關的重大政策及框架以支持其成果。
董事會亦定期查核及檢討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與審核委員會所匯報有關可持續發展的風險與機會,並審視其對業務策略之影響,當中包括新的投資。
董事會多元化
集團重視多元化董事會所帶來的不同技能、專業、經驗和視野等裨益。委任董事乃根據被選者對董事會能夠作出的貢獻評定。2022年董事會內30%為女性董事。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是於2020年成立的董事委員會,由非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向董事會及管理層提出建議,以及監督集團可持續發展措施的發展與實施,包括檢討相關政策與常規,以及就集團可持續發展的管治、策略、規劃及風險管理事宜作出評估,並提出建議。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監督集團之財務匯報、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制度的成效,並負責審閱集團企業管治的政策與常規,包括法律與規管的遵守情況。
該等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已獲董事會採納,並登載於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網站。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由行政總裁及財務總裁共同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與集團重要的可持續發展議題相關的業務部門之高級行政人員。在廣泛參與下,小組在制訂可持續發展策略時,確保集團各方面的權益得到充分考慮。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成員

管治工作小組
管治工作小組由非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集團各業務部門的代表。管治工作小組協助審核委員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進行管治工作,提供適時檢討及最新資訊,識別新合規事宜,並制訂適當合規政策及程序以供採用。
安全委員會
安全委員會由數碼創新及資訊科技發展副總裁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資訊科技部門與企業保安及詐騙管理方面的相關技術專家。有關小組監督集團的網絡安全防禦,以確保集團在相關領域的工作有效、一致與協調得宜。此外,有關小組亦監控網絡威脅狀況,以深入瞭解新出現和現有的攻擊,以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
業務單位
集團在各業務單位的支持下把握可持續發展機遇,並應對有關風險,配合可持續發展的方針履行日常的職責包括定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以報告可持續發展指標成效、已制定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系統表現的自行評估結果。
內部審核保證
內部審核部門須直接向審核委員會匯報,並為風險管理活動與內部監控系統(包括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該等系統)的實施及成效提供獨立保證。
風險管理
作為企業風險管理的一部分,集團每半年作自行評估檢討,評估其企業風險管理、運作,以及稅務、反欺詐與反賄賂等常規法定及規管的合規事宜。為解決可持續發展事宜的目標及指標作檢討,也成為自行評估檢討的一部分。自行評估結果須經內部審核後呈交予董事、 審核委員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作檢討與批核。相關結果亦會與外聘核數師分享。
集團的主要管治和可持續發展政策及指引,企業管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均登載於本公司網站。
(於2023年2月28日更新)
